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21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1-04-09 07:30:18 |  访问:37979

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同步黑龙江大学招聘信息:2021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18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2021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频道/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微信客服:hljhuatu6666微信公众号:hljhtjy】

招聘公告:2021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公告来源:黑龙江教师招聘网招聘人数:16人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18日考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
黑龙江华图咨询电话:0451-58933777在线咨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进行2021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16人(其中辅导员岗位a:8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岗位b:8人,要求为女性)。

三、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高校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博均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且本、硕、博毕业院校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8、具有与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关的专业背景。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9、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者担任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

10、资历须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届硕士毕业生须于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1届博士毕业生须于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1、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18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1)点此链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https://f.wps.cn/w/hrmev0dw/;

(2)将报名提交材料压缩包发至辅导员岗位报名邮箱hrfdy@hlju.edu.cn。

3、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岗位、教师(硕士)岗位,仅允许报考其中之一,不允许兼报。

4、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每份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联系方式+所学专业+应聘岗位(辅导员a/b)”)。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19日中午12:00。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

(编辑:baorenjie)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2日8: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2楼会议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a、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b、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2)心理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五)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辅导员岗位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451)86609651

人事部门联系人:桂老师、左老师,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608305

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2:黑龙江大学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doc】

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推荐:

华图微信客服

想了解更多招考资讯及获取备考资料,请加华图老师

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考试资讯

【黑龙江招考】【考试信息】【报考指导】【备考资料】【考试题库】

【笔试课程】【面试课程】【直播讲座】【网校课程】【在线咨询】

以上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教师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编辑:baorenjie)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推荐:更多2021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