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9-19 05:01:26 |  访问:689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度“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详见附件《北京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组织推荐

网上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组织推荐等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审核通过后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评环节。

(二)专业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30日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香山院区)或海淀区闵庄路瀚河园180号(闵庄院区)。具体测试时间、院区和相关要求将提前3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测试形式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实践操作主要考查考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公布成绩

2024年1月5日前,通过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官方网站(www.bjhgzfy.cn/)发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2024年1月10日前,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相关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现场审核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瀚河园180号(闵庄院区)。报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学生证、“优培计划”人员推荐表、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及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在京外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2024年1月15日前组织面试,面试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瀚河园180号(闵庄院区)。具体面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将提前3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采用综合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应急应变、问题解决以及专业技术专业素养等能力,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公布成绩

2024年2月10日前,通过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六)体检和考察

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后,在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2024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各环节工作。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6259171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62591714。

北京卫生人才网招聘公告请点击>>>?北京卫生人才网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附件:北京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doc

推荐:更多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