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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华南师范大学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中心(基地)人才招聘1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19-06-06 16:48:36 |  访问:34953

1、研究中心(基地)简介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充分共享中外合作办学经验,华南师范大学于2018年7月4日正式发文成立“华南师范大学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中心”。2019年1月4日,经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共同协商,为促进华南片区跨境教育的高水平发展,协会决定与研究中心共同成立“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基地”,本基地与协会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全国范围内跨境教育相关项目的实施、评估与质量保障的研究和实践。

本中心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

●中外合作办学规划与实施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与评价

本中心的研究任务包括:

●构建跨境教育的评估框架和质量保障体系

●形成跨境教育能力建设手册

●构建“跨境教育”智库

华南师范大学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中心作为华南师范大学的校级研究机构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研究基地,在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领导和指导。

2、岗位需求

●招聘研究助理1名。

3、应聘条件

●具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学术道德、团队合作和职业精神。

●具有高等教育、比较教育、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具有教育国际化、教育评估与评价、教育质量保障以及课程设计以及等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

●具备较好的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能力。

●受过良好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训练。

●具有较扎实的研究论文写作功底。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研究能力。

●具有较清晰的事务管理和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

4、岗位职责

●从事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能够相对独立地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术论文,包括但不限于:搜集整理文献资料,申请课题项目,开展访谈调研,分析处理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和论文等工作;

●从事相关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会议接待,宣传策划编辑,翻译校对出版和中心网站更新等工作;

●参与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5、岗位待遇

●聘用期限:一年一签(可续聘),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工资及福利待遇面谈。

6、 应聘办法及材料

●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华南师范大学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中心招聘邮箱(jli@ibc.scnu.edu.cn),主题按“研究助理+姓名”的格式。应聘材料应包括: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学习经历、科研或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学术论文清单及pdf文档、证书扫描件等。我们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进入初审的候选人届时将统一安排面试。

原标题: 华南师范大学跨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中心(基地)人才招聘

来源:http://ibc.scnu.edu.cn/a/20190605/1100.html

珠海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60年,占地163000平方米,目前拥有7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794人,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部首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教育部首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教育部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首批 “全国航空特色学校示范校”“、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等称号。是广东省获得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授权的七所学校之一,广东省入选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的九所学校之一。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岗位及人数、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学科竞赛教师各1名,科技创新教师1名,共5人。

(二)招聘对象。应聘者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职教师(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1);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人员及在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1);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的。

(三)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第一中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附件2)。

(四)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可享受市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确定拟录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

(二)发布公告。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中国教育报、人力资源网、学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时间及形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2.报名形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按要求整理后发送报名邮箱:zhyyggyx@163.com,邮件主题务必为:学科+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大小不超过30m;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第一中学校内。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756-2630112、2630113。

3.报名材料要求:

(1)《珠海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身份证等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

(4)《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

(6)《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4);

(7)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9)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再进行一次面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和范围:只考一科,竞赛辅导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相关知识;科技创新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理科、工科相关知识。成绩计算小数点后两位。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1)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报考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竞赛辅导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试教;报考科技创新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成绩将在珠海市第一中学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从面试成绩合格考试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如有不适宜体检情形的,须提前申请和说明)。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珠海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56-2124312,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拟聘的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请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珠海市第一中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2019年6月珠海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3.珠海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4.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

珠海市第一中学

2019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rsj.gov.cn/zhengwu/tzgg/gzzk/201906/t20190605_54540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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